英國是任何人士考慮進行貿易和運作企業的最佳地區之一,因為當地的法制系統是全世界最健全的,加上擁有完善的經濟體系及銀行體制,所以如果投資人想發展公司業務,英國絕對是首選; 雖然英國的稅率是相當高的,但只限於在當地有實際業務,如投資者不在英國本士進行貿易的話,是不需繳稅的;除此之外,由於法制非常穩定,當地對有限公司的管理是很少變動的,有利於投資者的長遠發展。

(1) 法制健全且非常穩定;
(2) 合法不繳稅 (不在英國當地營業);
(3) 成立費用不高,每年維護成本低;
(4) 稅務安排便利;
(5) 註冊資本不需到位;
(6) 品牌建立,信譽度高,信心可靠;
(7) 一個股東就可開英國公司,無國籍限制;
(8) 可在世界任何銀行開銀行戶口。
外國投資者在英國開設企業,需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投資規模、企業類/型、稅務等問題。 投資者根據自身需求可選擇形式主要包括:設立營業地點、分支機構、經銷/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合資企業、收購現有企業。在英國,多數企業形式的設立毋需經任何部門的批准,更無外匯管制。
大多數的外國投資者喜歡採取私人有限公司的形式。私人有限公司沒有最低股本的限制,註冊流程簡單,而且費用少;私人有限公司對股東/或董事沒有最低人數的要求,對股東/或董事的國籍及其住所亦無限制;股東及/或董事可以為個人或公司。 但公司必須設立秘書一職。公司秘書可以為個人或公司,其職能主要包括負責公司內部管理,召集會議(如董事會議等),負責保管及向公司註冊機構提交變更文件等。
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但可以在英國當地開展業務。外國公司需為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及其合約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外國公司可透過當地的經銷商出售其商品,外國公司與購買者無契約關係。外國公司亦可與當地的代理商建立代理關係,外國公司因此與第三方存在契約關係。代理人在其被授權的範圍內行使代理權。外國公司對其代理行為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分為公開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大多數的外國投資者喜歡採取私人有限公司的形式。
外國投資者可選擇合資形式,英國法律對合資企業的形式沒有限制,投資者可以根據個人需求選擇適當的架構,通常會選擇設立私人有限公司。設立合資企業不需任何部門的審批。英國法律對於合資比例、出資方式等亦無任何限制。
(1) 另外一種投資方式,就是收購現有企業。此種投資方式視該被收購企業的情況,收購可能是非常簡單,也可能非常複雜。故採用此種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須詳細了解被收購的企業。
(2) 目前並沒有太多的中國企業在英國投資。反而,日本、韓國的投資者早已涉足英國。相信隨著對英國投資環境的了解,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會到英國投資。
股東:最少有一個股東。股東可以是個人或其它有限公司,而且沒有國籍限制。
董事:最少有一個董事,董事可以是任國籍的人,並且不必居住在英國。所有提交公司註冊機構的資料,包括公司股東和董事的資料都是公開且可供公眾查閱的。
英國公司註冊資本:各股東認購股份數目:依英國法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只須兩人,最低註冊資本為2英鎊,一般英國公司註冊資本為1萬—100萬英鎊。
英國公司秘書:依英國公司法例規定,每家英國有限公司必須由一位公司秘書,該秘書必須為居英人士,負責處理當地法律文件。
英國公司註冊辦事處及代理:所有公司皆要在英國境內設有一個註冊辦事處。
英國公司名稱限制:公司名稱必須以『Limited』或其縮寫『Ltd』作為結束語。
英國公司記錄:英國公司名稱限制。
設立私人有限公司須向公司註冊機構提交的相關文件包括:
(1) 章程大綱及公司章程;
(2) 其它文件,包括第一任董事、秘書、股東及公司註冊地址等。
公司註冊機構通常在收到所有資料的當天即可出具公司成立證明。
根據英國公司法,公司成立後必須定期向公司註冊機構提交以下文件:
(1) 年度申報表,包括公司的所有詳細資料,如股東、董事、秘書、註冊地址等;
(2) 當年第一年(營業額低的除外),包含損益名目、資產負責表、審計報告及董事報告;
(3) 抵押詳細資料;
(4) 公司變更的詳細資料,如董事、秘書及註冊地址變更等等。
營業地點
營業地點是指外國公司在英國擁有一個實在的、可見到的經營地點。一般來說,它的作用是作市場調查及聯絡,類似外資企業在中國大陸設立的代表處。營業地點不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它的實際業務在海外(英國境外)開展。
外國公司在英國設立營業地點後一個月內,需向公司登記機構提交:
(1) 填妥的有關登記表格;
(2) 經政府公證處公證或經合資格人士核證的外國公司合法文件副本 (包括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及審計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