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基金指的是註冊在所在國之外的基金,通常設立在開曼群島、毛里求斯或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離岸司法管轄區。在經濟全球化的當今世界,資金在全球流動,大型的PE機構往往會接受全球各處的資金,但各國對於外國投資者的管理規定又千差萬別。這些司法管轄區對專注於中國進行投資的基金來說,很具吸引力,因為它們通常允許來自不同國家的投資人參與投資,而不受美國或中國法律法規的管制。
離岸基金的註冊地通常為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及百慕大等離岸群島。基金選擇在這些地區成立,通常是因為這些地區對於基金的監管相對較鬆,同時當地政府豁免該基金來自於非當地收入的稅收,此外,有的地方還准許基金成立後可向全球公開發售。
目前在開曼群島各種類型的基金數量多達6000多只。而作為後起之秀的BVI自1998年開放離岸基金市場以來,已註冊的受監管的基金數量達到3400多只。目前百慕大也有1600多只註冊的集合投資計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數字並不包括龐大的依照當地法律可以享受監管豁免的基金數量。可見在離岸群島註冊基金已經成為眾多基金的首選之一。
合夥型中的有限合夥製作為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最為流行,美國80%以上的私募股權基金都採取了這種形式,且在美國設立的大部分基金都設立為特拉華州有限合夥,歐洲的私募股權基金也大都採用此類組織形式,因此有限合夥制也被作為美國私募股權基金成功的關鍵。
開曼的離岸基金從公司法的角度來看,本質上它仍然是一個開曼的免除型(exempt)的公司,沒有任何賦稅,唯一的區別是它通過章程(備案登記,並符合開曼基金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定義了公司與投資者以及其他相關利益角色的關係,而成為了一個基金。所以開曼離岸基金的開戶,可以在基金成立的任何階段,只要公司成立就可以進行。一般帳戶不會開在開曼當地,而是可以優先考慮開在香港和新加坡等地。另外在僅僅開始運作之後還有兩種帳戶,一個是cash account現金帳戶,管理員以基金的名義開設的,所有的投資在進入投資帳戶之前,都要進入此現金帳戶,並經過管理員的核准(KYC)才能進入投資帳戶。投資帳戶當然是指基金實際運作的時候投入到其他金融機構中的帳戶。
這裡所指的離岸基金,依據設立形式的不同主要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與對沖基金(對沖基金)兩類。
私募股權投資,即私募股權,簡稱PE,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既可以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也可以採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有風險辨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人募集資金。由於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較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故往往採取非公開募集的形式。
設立PE的多為投資人數較少的群體,個人或家庭,其投資人數為15人上限,所針對的投資項目或所持有的資產都相對固定與穩定。